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高雄市25人小班制公投文宣

11月15,小班25
☉高雄市教師會2008. 9. 9
Q1:高雄市真的要舉行「25人小班制」公民投票嗎?是哪一天呢?
A1: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已正式公告「25人小班制」公投案成立,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必須於半年內舉行公民投票;而選委會也已經決定在今(97)年11月15日(星期六)舉辦投票。
Q2:誰可以去投票?
A2:凡年滿20歲、居住高雄市滿6個月的高雄市民,都可以去投票。
Q3:那要怎麼投票?
A3:投票程序應與之前「全國性公投」的投票程序相同(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投票所,攜帶:身份證、印章、投票通知單)。
※高雄市選委會會在投票日前幾天發「投票通知單」給高雄市每一位合格公民。
Q4:聽說舉辦這次公投要花很多錢?為什麼不和大選合併辦理?
A4:我們也想和大選合併辦理啊!事實上,前(95)年6月19日我們將提案書送件,就是希望和當年底的市長選舉合併辦理;去(96)年10月12日,當高雄市選委會通知我們可以開始進行「公民連署」,我們也立刻在今(97)年1月4日便將超過門檻之56943份公民連署書送交選委會,無非就是希望和3月12日的總統大選合併辦理。政府審查作業的延宕,才造成本次公投無法和選舉合併辦理,怎麼可以把責任怪在我們頭上?
再說,當初政府推動「入聯公投」,花的錢又豈只上億?而不論朝野,不是都大力標榜「公投是普世價值」?如今,怎麼反而嫌公投太花錢?難道,人民自己推動的公投就不是公投?
Q5:如果「25人小班制公投」通過,會不會排擠其他教育經費?或排擠其他市政建設經費?
A5:我們當然主張:降低班級人數所增加之支出,應該外加,不應排擠原有的教育經費,除非是一些「灌水」的項目(例如「世運相關補助」曾被市府列作教育經費)。
至於會不會排擠其他市政經費,我們要嚴正指出:過去高雄市政府的教育經費本來就嚴重不足。根據統計,近5年來(92~96),高雄市的教育經費(決算)佔市府總支出的比例,比台北市少1.9個百分點到13個百分點(參見表一);去(96)年9月,《天下雜誌》第380期刊出「2007年幸福城市排行榜」也指出,高雄市「教科文支出佔總歲出」的比例(23.52%),全台倒數第一。
看看高雄市的教育品質吧!95年度,高雄市「國中小平均每位學生得到教育經費」10.9萬元(台北市15.4萬),排名全國第12;「國小生師比」為19.3(台北市15.3),全國排名第20;「國小平均班級人數」31.4人(台北市27.7人),排名全國倒數第1;「國中平均班級人數」34.7人(台北市32.8人),排名全國倒數第1。事實上,高雄市近5年的「平均班級人數」,除了96年的國中表現還好,其他各年都比台北市多3~4人(參見表二)。高雄市的國中小學生果然是「次等國民」!
今天,我們要求的不多,只希望高雄市的教育經費不要輸台北市太多。高雄市教育局的說帖告訴我們,本公投案如果通過,未來5年將增加63億1905萬元,是不是高估,我們也不追究了;教育局的說帖又說,教育局將「編列大量經費挹注老舊校舍改建、充實圖書設備、推動教師精進教學能力、永續校園計畫及補助學童營養午餐等。…未來5年預估還需要花費100億元以上。」對,這些也應該做!那麼,63加100以上,好吧,算200億好了。那麼,我們請高雄市就依台北市過去5年的比例補足教育經費,不為過吧?!總數是318億2800萬。
*因96年度「高雄市政府總支出」較95年度減少約120億(多為高雄捷運之經費),故教育經費就顯得比例較高。此外,高雄市96年度教育經費較95年度多11.5億,主要之增加為:中低收入家庭學童營養午餐3億元,及中央補助款之列入(95年度之前未列入)。而不論95或96年之教育經費中,皆有「小巨蛋配合款」、「2009世運場館整修費」、「2009世運設備費」等合計近2億元,有將教育經費「灌水」之嫌!

Q6:小班真的那麼重要嗎?每班25人真的比每班30人好嗎?
A6:我們要再次強調:小班不一定可以提昇教育品質(當然還包括師資和設備等),但沒有小班卻一定無法提昇教育品質。現在國中小不是常態編班嗎?我們不是要「帶好每個學生」嗎?請問:每班3、40個學生,如何克服個別差異?如何做到因材施教?如何做好各種精緻的教學?其實,這個問題問問家長就知道了:在選補習班或安親班時,如果學費相同,家長會選每班35人的?每班30人的?還是每班25人的?
每班25人真的比每班30人好嗎?新竹教育大學曾憲政校長在擔任本市教育局長時曾說:根據美國的研究,班級人數由50人降至40人,或由40人降至35人時,教學效果的改進並不明顯;但由35人降至30人,以及由30人降至25人,其教學效果的改進就很明顯。事實上,歐美先進國家,「每班25人」早已行之有年;1998年,美國柯林頓總統甚至宣布「小學1~3年級將降到每班18人」。再看看近來被評為「教育世界第一」的芬蘭,它的教育經費並不算高(遠低於美國,國小及高中甚至略低於「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平均值),但他們的班級人數,從小學到高中,都不超過20人。
那麼,為什麼不降到20人?我們當然舉雙手贊成,但我們體諒政府的財政,不想為難政府。事實上,未來少子化現象愈明顯,政府花在降低班級人數的錢會更少。
Q7:本校已經每班接近25人(或低於25人)了,我還要去投票嗎?
A7:當然要!《公民投票法》規定,必須有「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通過。而高雄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估計將超過57萬人,這可是個很高的門檻!2006年,陳菊市長總共才得到37萬9417票(當時總投票數76萬7862票,投票率約67.34%);如今,這個公投沒有政黨動員,少了催票廣告,更缺乏政治激情與利害,甚至不可能有勝負賭盤。人民如何肯去投票?
我們只能告訴大家:這是台灣第一個依法成案的地方性公投,而且是人民自發的。今年10月1~3日,在瑞士舉行的「第一屆世界直接民主大會(1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irect Democracy)」,台灣將有代表去報告本案;這是台灣人的光榮,更是高雄人的光榮!因此,11月15日,你不但自己要去投票,還應該「樓頂招樓腳,阿母招阿爸」,大家一起去投票。
Q8:沒有孩子讀國中小的人(或者,不是國中小的老師),還要去投票嗎?
A8:當然要!因為,你雖然沒有孩子讀國中小,但你總有親朋好友的孩子讀國中小吧?!就算都沒有,但這些國中小學生有一天會變成你的員工、你的同事、甚至成為你的長官;或者,他們有人會當選民意代表、市長、或總統。你希望他們被教成什麼樣的人?好吧,就算都不是。那麼如果他們有很多人不學無術、一事無成,甚至最後流落街頭、作奸犯科,成為社會的負擔。難道是你希望的?
「多蓋一間教室,總比多蓋一間監獄好。」這句話,相信你應該會同意!
Q9:總量管制的學校,如果每班降到25人,原來的學生會不會被迫到其他學校?
A9:我們要求市政府應及早規劃,在人口稠密地區增設學校,以化解總量管制學校「班級學生數過高」的問題;若一時無法增設學校,必須重劃學區時,教育局應提供免費校車接送,以服務遠道的學生。就算到時候重劃學區,也要考慮孩子的通勤距離,也應該有公聽的程序,以徵詢家長及各界的意見。
Q10:公投有用嗎?如果市政府不執行公投結果,怎麼辦?
A10:《公民投票法》規定,如果通過,政府一定要執行,否則就是違法失職;如果市政府不執行公投結果,可以到法院告他,也可以到監察院檢舉他。
Q11:如果公投沒有通過,怎麼辦?
A11: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如果沒通過,3年內不可再提出同樣的公投案;但並不表示政府不可以執行公投的訴求。例如,投票人數未超過公民人數的一半(約57萬人),但投「贊成」票的人較多,則雖然公投未通過,但仍表示民意的支持,政府理應重視。事實上,陳菊市長早在競選期間,曾簽署本會的「教育訴求」,其中就包括了這次「25人小班制公投」的內容。如果陳市長信守競選承諾,不用公投,也應該執行這項訴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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