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20130329咄咄集:年金改革的章法

羅德水(全教總文宣部主任)


在公教團體齊聲抗議下,銓敘部與教育部近來分別釋出「善意」,銓敘部將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分攤比例(目前為公務員35%、政府65%),由原本規劃的政府與公務員各負擔50%,調整為公務員40%、政府60%,教育部則宣布高中職教師與國中小教師同樣適用85制。


讓官員始料未及的是,這樣的調整方向似乎沒有得到一點點肯定,不僅媒體以「遇選票就低頭,年金改革大倒退」為標題強力批判,就連看似受益的公教團體也毫不領情,究竟何以至此?

我們以為,這兩個案例之所以有其意義,不在於官方終究在抗議聲中讓步,而是證明我們再三指出的:年金改革必須符合學理、必須邏輯一致、必須有中心思想,而這也正是此次官版年金改革中最大的罩門。

以調整退撫基金提撥分擔比例來說,除了免除政府的雇主責任外,絲毫無助於增加基金收入。對官方尤為尷尬的是,江宜樺院長年前還曾批評民進黨提高勞保分擔比例的構想將增加勞工負擔,難道公教人員不是政府的員工?江宜樺對在野黨的批評不也同樣適用行政院的方案?或者,江院長對增加員工負擔不以為意?

再以原先將中小學教師退休年齡區隔處理的設計為例,本案之所以引起高中職教師強烈反彈,完全是教育部無視全國教師工會再三提醒、一意孤行的必然結果。要知道,中小學適用同一套教育法制、無論任用、待遇、退休俱為一體,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後期中等教育實質上也是國民教育,遑論現在就有六年制的完全中學,難道要改到「一校兩制」才叫改革?這樣非得割裂同職業人員的「改革」方案,究竟邏輯何在?如果連這樣顯而易見的錯誤都無法避免,主事者要拿什麼來說服人民接受改革?

應該指出,正如公保18%在所得替代率設限下,相當程度已成為假議題一樣,就算中小學教師採85制,但在毫無章法的減少給付下,為了維持適足替代率,也只能選擇延後申請退休,遑論不少新進教師初任教職年齡已接近30歲,未來其法定退休年齡勢必再延後。其實,真正不公平的改制是:政府設計了一套讓教育人員再次撕裂的方案,中小學教師在職時與大學教授繳交一樣的費率,甚至中小學教師所繳費率占月薪之比例猶高過大專教授,可未來卻只能領取打八折的退休給付,不僅違背基本保險原理,也與勞保改革方案背道而馳,這又是什麼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