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20130709教師會理事會議

  1. 為提升學生之各項能力,高年級的科任課建議由具有專業背景之科任教師進行授課。
  2. 科任教師工作內容分配請依照學校過去慣例,由較低年段帶至六年級後,再輪回較低年段,以符合校園職務分派之公平性。
  3. 為發展學校願景及考量正式教師之職責,請勿讓代課教師擔任領域召集人或課發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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