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全教總第332期會員快訊】感謝各縣市共同因應政策挑戰

教育部今天再度召開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修正諮詢會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前日接獲開會通知後,立即通知各會員工會,感謝大家關心,全力排除個人的行程,今天下午計有台南市許又仁理事長、台北市楊益風理事長、新北市李榮富理事長、高雄市陳建志理事長、台中市呂承芬理事長、基隆市顧翠琴理事長、新竹市鍾正強代表、宜蘭縣林清松理事長、新竹縣林毓淳理事長、南投縣王汝杰代表、台中市張旭政理事長、屏東縣黃莆田理事長、雲林縣周坤鴻理事長在風雨中共同出席,嘉義市教師職業工會則提供書面資料。 本會副理事長忠泰老師與各縣市理事長發言之重點如下:
  1. 考核辦法涉及考核獎金,該獎金是否為教師待遇之一部份,為何未依法由法律訂之。
  2. 具體指標有仿同前臺南縣95-98學年度之作法,已證明無效。
  3. 用考核辦法去規範教師義務及工作內容,顯然排除教師聘約協商,否定聘任制度。
  4. 具體指標內容甚多為行政控制,片面規定達成目標,卻無提供相對資源。
  5. 考核應為最低標準,選拔獎勵才是高標準,本次指標對此混淆。

今天家長團體、校長團體亦派員參加,會議之後,本會將要求提供會議錄音及會議紀錄,並展開各種行政交涉,如有新發展,將儘快告知大家。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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